师范学院
理论学习
在这里可以获取本学院党建工作的相关资讯,可以了解师范学院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体验党建工作的成绩与风采。
理论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师范学院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进一步规范我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活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有院党总支委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院团委书记、三办负责人,也可邀请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中心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准备、学习组织和学习记录等由教工支部书记和综合办主任分工负责。

  二、中心组学习形式有班组集体学习与个人分散自学相结合、班组联学、专题调研考察、专题讲座报告等形式。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单周星期一下午,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个人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个学时,以党员学习笔记为准。

 三、集中理论学习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政治会议报告、决议和决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主要讲话,现代教育思想、理论和管理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决定、制度等。个人自学以“提升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紧扣校院两级阶段性中心工作、个人分管工作,重点学习“必学必会、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撰写心得。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围绕专题、认真学习、做好笔记,一些主要的讨论要准备发言提纲和发言稿,要求在掌握基本理论、立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学习和工作开展研究,撰写研究论文。

 五、实行中心组主要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党总支副书记对口联系或负责指导或参与分管工作所属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

六、中心组学习时间,其学习成员必须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不得随意请假或缺勤,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应提前向组长请假。

 

中心组参会人员:

黎斌、胡振坤、赵红霞、周玉琴、邢云、陈沛然、谢伟、赵玲、熊金梅

 

 

 

 

 

 

 

 

 

快速链接 / Quick Links

版权所有:荆楚理工学院   师范学院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湖北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电话:0724-235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