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寒假: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至2月25日(星期日);2月26日(星期一)—27日(星期二)学生报到、注册,2月28日(星期三)正常上课。
(二)教职员工休假(轮休)时间:自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起,全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完成工作后可安排轮休,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后可安排休假。全体教职员工2月25日(星期日)报到,开始上班。
二、值班值守安排
(一)放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文园5栋203室),联系电话:2355726。保卫处电话:2356110,总值班室和保卫处24小时值班。其他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综合科通过OA办公系统(假期值班统计)上传寒假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等),寒假值班安排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行政楼A301室)和保卫部(处)(文园5栋303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假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离荆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干部要确保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3.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二)保障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稳定运行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好本学期教学、科研及其它年度工作任务,合理统筹安排好期末考试和科研任务,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学工处要统筹做好寒假前后学生的离校返乡、开学返校工作。
3.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基本建设处等部门应利用寒假期间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体育场所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4.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要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美化、氛围营造和环境卫生工作。
5.校医院要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及其它重点传染病重防控措施,持续保持防控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转。
(三)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重点进行交通、消防、参与集体活动、防盗防骗、个人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校园在建工程、实验室及危化品、消防、食品、校舍、特种设备及传染病防控等安全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保卫处要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4.学工处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发布《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书》,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伤害。
(四)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
(五)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
1.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率先垂范,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带动和引导全校师生员工廉洁、节俭、文明过节。
2.寒假期间,学校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值班期间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学校办公室
2024年 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