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分别简称《准则》、《意见》)。2019年3月,学校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准则》和《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要将《准则》和《意见》纳入本学期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组织深入学习,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四个引路人”、“四有”好老师。
2.各单位(部门)要担负起教师管理的第一责任,把《准则》和《意见》要求落实到岗位聘用、职称评审、推优评先等工作中,加强师德考核,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3.宣传部、人事处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将《准则》和《意见》作为道德大讲堂、新入职教师培训、教职工暑期培训等重要内容。
4.学校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工作台账,并按照《准则》和《意见》中相应处理指导意见、办法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系统。
附件:
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1.html
2.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02/201811/t20181115_354923.html
党委宣传部、人事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