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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工作,决策重要问题的一种会议形式。为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会议效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任务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等。

(二)讨论拟定学院改革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申报等。

(三)研究决定学期工作安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招生、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等教学科研工作事项;研究决定师资队伍建设,职工、学生奖惩等重要事项;研究贯彻落实院党委和行政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的措施;研究处理院内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临时性重大事项。

(四)研究审定全院性的规章制度、报表;教学和科研等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审定教学计划、新生入学教育方案、毕业生工作计划等工作方案;审定学生参加运动会等院内大型活动的实施方案等。

二、会议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安排。

(二)会议由院长或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副院长、副书记出席,综合科科长作会议记录。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综合科长根据副院长和副书记收集、反映的意见和具体工作情况提出议题,呈报院长和书记审定(紧急事情除外)。

(四)议题确定后,由综合事务科科长通知各位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各与会人员要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开会集体讨论问题时,各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陈述情况、发表意见。

(五)综合事务科科长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三、决策事项的执行

(一)分管副院长、副书记组织分管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

(二)会议决定由分管副院长、副书记负责办理的事项,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应及时向院长和书记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

四、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在会前妥善安排工作,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其它事务。因故不能参会者,要在会前向院长请假,必要时更换与会人员或议题。

(二)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会议讨论中的不同意见等情况,不得外传。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及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未正式公布以前,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参会人员

    黎斌 胡振坤 赵红霞  周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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