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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2016-04-22 00:00  

为规范学院院务公开工作,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及范围

除上级规定的保密性内容在局部范围内公开以外,一般下列内容应在不同范围内公开。

(一)党务工作方面

1、党组织机构。包括:职责、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2、党员发展。包括:党员发展要求、程序、团员推优名单、党校培训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建卡名单、预备党员发展名单。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3、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干部推荐、聘任、评级。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4、各类党务制度。公开范围:全体党员。

5、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6、党务活动。包括:方案、进展、总结。公开范围:全体党员。

7、党费收缴。公开范围:全体党员。

8、各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公开范围:全体党员。

(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方面

1、教学学术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2、人才培养方案。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3、课表、考试安排表、各类教学通知。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4、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5、各类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活动: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6、各类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及办事流程。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7、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项目。包括:申报信息、推荐及评审办法。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8、各类教学、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学生事务工作方面

1、辅导员、班主任名单、联系方式。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2、各类学生管理制度及办事流程。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3、各类学生活动。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4、毕业生就业招聘信息。公开范围:全体毕业生。

5、学生评优评先。包括:评审条件、推荐及评审名单。公开范围:全体学生。

6、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包括:评审条件、推荐及评审名单。公开范围:全体学生。

(三)行政综合类工作方面

1、行政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2、各类节假日通知。公开范围:全体师生。

3、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4、学院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及办事流程。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5、人事调配。包括:教师招聘信息、教职工进出信息、教职工工作调整信息。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6、职务评聘。包括:评审条件、程序、结果。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7、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8、绩效工资分配。包括:方案、结果。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四)其它未尽事宜,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公开的。

二、院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1、召开会议: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员会等

2.、通知、电话、公告、QQ群、校园网等。

3、其他形式:领导接待、访谈、座谈等。

三、院务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责

1、院长和书记担任院务公开工作的组长,副院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为“三办”主任。

2、组长全面统筹院务公开工作,副组长负责审查各自分管的工作方面的公开信息,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好公开信息的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公开,其中,综合办负责将公开的信息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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