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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16:40  

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讨论稿)

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课程教学是决定学院人才培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最基本标志,又是学院师资和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体现。要培养高素质、高质量的创新人才,就必须加强课程建设。

为了认真贯彻《荆楚理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更加深入地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学院决定在课程合格评估的基础上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程”,集中建设好一批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牵动作用的精品课程,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学院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我院学生提供全面优质的、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平台。

一、指导思想

1、根据21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以及学院教学发展的需要,以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为依据,不断改进、丰富和发展课程内涵,加大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力度,使课程建设与改革成为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发挥教学改革的示范作用。

2、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把精品课程建设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结合起来,把学院投资建设与课程自我发展结合起来。

二、建设重点和目标

1、在5年的时间里,重点建设10门左右学生受益面大且归属我院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

2、每个专业确保有1-2门课程建设成为院级精品课程。被列入学院重点建设的专业,至少应有2门课程成为校级精品课程,且有达到省级精品课程标准的课程。

3、从2010年开始,经过5年的建设,使我院校级精品课程达到10门左右,使省级精品课程达到3~5门左右,力争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建设内容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主讲,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传统与特色、规范与创新、内容与方法、基础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点与面、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把握好讲授、讨论、作业、辅导、实践、考试和教材等一些要素,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体现高新性,要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使学生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的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得到提高。

3、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能够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教学与管理,建立专门的精品课程网站(页),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集、试题库、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其他教学资料必须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全院其他课程的建设。

4、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应有精品教材,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要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也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实验,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6、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学院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促使精品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方案

1、精品课程建设思路是:确立目标,分级建设,择优支持,滚动发展。学院要求各教研室根据自己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认真制定本教研室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对原有的课程及已有一定基础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及一些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课程,逐门对照学校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的要求,从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着手,制定建设规划,每一项指标要有专人负责落实。

2、各教研室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申报,填写建设项目申请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要建设的课程,并由学院和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签订精品课程建设协议书。

3、实行“滚动管理,中期淘汰”的机制。凡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如果出现建设迟缓、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学院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另行滚动填补其它课程,其主持人在一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改研究项目及教育教学成果奖。

4、学院将在学院网上开辟“师范学院精品课程”网页,由学院教学事务科负责管理,课程负责人按平台要求进行课程内容的管理与发布。凡被确定为校、省、国家级精品课程必须保证全天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确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必须在精品课程所在的网站上注明原因。课程建设人员应及时排除问题,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凡无故中断运行的课程,或对开设课程的网上内容不予以及时更新、维护的限期整改。超时者,将取消其精品课程名称,并在今后一年中不得参加校、省、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

5、建设时间与评估验收。建设时间一般为两年,建设结束后进行评估验收,凡通过验收达到优质课程标准的,学院将认定为精品课程,并推荐其参加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学院鼓励自筹经费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对于未经立项建设而达到精品课程标准的课程,学院也可以对其进行评估,并追加其建设经费。

6.实行精品课程负责人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计划、领导建设方案实施、接受评估验收。

7、建设经费。学院专门设立精品课程资助建设经费,经费分年度提供,学院教学事务科统一管理,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建设等。凡被列入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学院在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投入等方面将优先考虑。

五、申报立项与建设

申报立项的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是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以本科专业为主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3、申报课程应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且教学整体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4、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应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实验的课程必须有教学实验指导书、良好的实验条件、实习基地等。

5、申报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国家推荐优秀教材、获奖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同时能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教学。

6、申报课程所在教研室应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有相应的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学院将提供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实习条件。

申报立项的程序:

1、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份。

2、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荆楚理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3、申报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所在教研室推荐,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4、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

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由学院组织评估验收。

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参考书及教学课件、不少于2节,每节45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必须有课程负责人)等课程资源通过学院有关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

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六、组织管理

1、学院负责组织制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评估标准,组织专家规划、评审、检查精品课程建设。

2、各教研室负责制定本部门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本教研室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七、评估、经费资助及奖励

学院精品课程的认定主要通过课程负责人申报、各教研室推荐和学院评估的程序进行。

1、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申报并自评,各教研室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按照《荆楚理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教研室推荐的课程进行现场评估,通过投票提出精品课程的初步名单,最后报送学校评定。

3、被认定的校级精品课程,由学院颁发证书和奖金,满两年复评一次,并积极准备将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4、学院在经费及其它相关政策方面采取措施,鼓励高水平教师特别是高级职称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学院在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专项教学实验室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精品课程建设需要。学院建立网络教学平台,为精品课程优质资源共享提供支持。

5、学院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管理。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文科类每项给予1000元资助,理科类、艺术类每项给予1500万元资助。立项后下拨50%,第二年下拨25%,验收后再下拨20%,5%用于项目管理。

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每门课程学院配套经费10000元(不含省上的建设经费)。

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每门课程配套经费20000元(不含国家建设经费)。

同时具有不同级别的精品课程的建设费用按最高级费用标准资助,不再重复叠加。

学院对建成的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视不同情况发放一次性奖金,校级精品课程奖励0.5万元,省级精品课程奖励1万元,国家精品课程奖励3万元。

6、课程建设是学院的一项基础任务,各教研室要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本文件的精神,明确目标,认真规划,总结开课现状,找出问题,制定建设步骤和措施,突出自己的特色,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精品课程,促使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八、本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归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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